垃圾焚燒是當前主流的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方式。2021年,全國297個地級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量達到51.4萬噸/日,基本實現了無害化處理。其中,焚燒處理能力占總處理能力的75.2%,
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、資源化利用率進一步提升。
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,進一步加強生活垃圾處理工作,近日,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《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的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。
在垃圾焚燒處理方面,《意見》指出,加快發展以焚燒為主的垃圾處理方式,推進長春市、白城市、梅河口市、蛟河市、洮南市、舒蘭市、農安縣及長春市九臺區的8座在建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,推動吉林市、公主嶺市的2座既有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擴能改造;指導規劃中的2座新建焚燒處理設施盡快開工;不具備建設規?;罾贌幚碓O施條件的地區,可通過跨區域共建共享方式建設焚燒處理設施;規劃建設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要同步明確飛灰處理途徑,補齊飛灰、爐渣處理設施短板。
《意見》明確,到2025年底,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進一步提升,地級及以上城市基本具備廚余垃圾集中處理能力。
廚余垃圾處理方面,實施生活垃圾分類試點的城市要加快出臺相關法規制度,明確廚余垃圾處理要求,以集中處理為主,分散處理為輔,有序推進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設。推動四平市、白山市、長白山保護開發區的3座在建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成運營,其他地級城市加快謀劃建設廚余垃圾處理設施。鼓勵廚余垃圾處理設施與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同步、就近建設。規范利用廚余垃圾生產沼氣、土壤改良劑等產品,提高資源化利用水平。
垃圾填埋方面,《意見》要求完成生活垃圾簡易填埋場治理收尾工作,優先采取庫容騰退、生態修復等措施推進治理。撫松縣、通化縣的2座庫容已滿衛生填埋場要嚴格按照技術規范實施封場,重點做好堆體邊坡整形、滲濾液收集導排、堆體覆蓋、填埋氣體收集處理設施建設,開展定期跟蹤監測。有條件的城市可通過篩分利用、焚燒等方式處理存量垃圾,騰退衛生填埋場庫容。異地處理生活垃圾且無衛生填埋能力的城市,應具備不少于30天的生活垃圾暫存能力。不再規劃和新建原生生活垃圾填埋場,現有生活垃圾填埋場主要作為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的應急保障設施。到2023年底,基本實現原生生活垃圾“零填埋”。
此外,在垃圾收運方面,加快建立與生活垃圾分類、資源回收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相銜接的收運體系。按照分類類別布局收集容器、站點等設施。合理確定收運頻次、時間和運輸路線,配齊標識規范、清晰的分類運輸車輛,新增
環衛車輛優先采用
新能源汽車。新建改造垃圾轉運站40座,增強密閉壓縮、降噪除臭功能,滿足分類運輸、暫存條件。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集、轉運模式,優化收運設施布局,降低收集、轉運設施建設和運行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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